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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方志敏同一时期的人(汪雨霁)
[ 2012-5-13 17:36:00 | By: 吴航 ]
 

李大钊(1889-1927) 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和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,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。字守常。河北省乐亭县人。1907年夏至1913年夏,入天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求学。1913年底东渡日本留学。在日期间,曾参加反对袁世凯复辟、卖国的斗争。1916年5月回国后任北京《晨钟报》主编。1917年1月又任《甲寅》日刊编辑。在此期间,在《甲寅》、《新青年》等刊物上发表了不少宣传民主主义思想和社会进步的文章。1917年底,入北京大学任图书馆主任,并参与编辑《新青年》,先后任北京大学评议会评议员,经济、历史等系教授。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,率先接受和传播马克思主义,先后发表《法俄革命之比较观》、《庶民的胜利》等著名论文,和陈独秀等创办《每周评论》,积极领导了五四运动,并和以胡适为代表的改良主义作坚决斗争。1920年春,和陈独秀开始酝酿筹建中国共产党。同年10月,在北京创建共产党小组,11月小组改称中国共产党北京支部,任书记。中共一大后,成立中共北京地方委员会,任书记,负责领导北京和北方地区党的工作。1922年8月,参加中共中央特别会议,为候补中央委员,赞成国共合作。1923年6月,赴广州参加中共三大,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,被任命为中共中央驻北京委员。会后,组建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兼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,1924年3月兼任委员长(1925年1月中共四大后委员长改称书记)。1924年1月,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,被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,并负责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北京执行部的工作。同年6月,作为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,赴苏联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。同年11月离苏回国。1925年1月,当选为中共四大中央委员。同年10月,取消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兼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的建制,分别组建中共北方区执行委员会(简称北方区委)和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,任北方区委书记。以李大钊为首的中共北方区委,积极组织和领导北方的革命运动,多方与冯玉祥国民军合作,开展推翻北京军阀政府的斗争,组织北方人民支援北伐战争。1926年"三一八"惨案发生后,遭到段祺瑞政府的通缉,遂避入苏联驻北京大使馆兵营,继续坚持斗争。1927年4月6日,奉系军阀张作霖派军警搜查苏联大使馆,李大钊等60余人被捕,28日在北京英勇就义。

 

陈独秀(1879~1942年),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,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和最初六年的主要领导人之一。原名庆同,官名乾生,字仲甫,号实庵。安徽怀宁(今属安庆市)人。
  早年
留学日本。1903年参加拒俄运动,曾参加反对清王朝和反对袁世凯的斗争。1915年创办《新青年》杂志,举起民主与科学的旗帜。1916年任北京大学教授。1918年和李大钊创办《每周评论》,提倡新文化,宣传马克思主义,是五·四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。1920年,在共产国际帮助下,首先在上海建立中国共产党发起组织,进行建党活动。1921年3月24日,陈独秀陈炯明之邀在广东建党。7月,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,被选为中央局书记。后被选为中共第二、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,第四、第五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
1879年生于
安徽安庆。自幼丧父,随人称“白胡爹爹”的祖父修习四书五经,得到的评价是:“这孩子长大后,不成龙,便成蛇”。
   1896年考中秀才。
  1897年入
杭州中西求是书院学习,开始接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。
  1899年因有反清言论被书院开除。
  1901年因为进行反清宣传活动,受清政府通缉,从安庆逃亡日本,入东京高等师范学校速成科学习。
  1903年7月在上海协助
章士钊主编《国民日报》。
  1904年初在安庆创办《安徽俗话报》后编辑部迁至
芜湖,宣传革命思想。1905年组织反清秘密革命组织岳王会,任总会长。
  1907年入东京正则英语学校,后转入
早稻田大学。1909年冬去浙江陆军学堂任教。
  1911年
辛亥革命后不久,任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。
  1913年参加讨伐袁世凯的“
二次革命”,失败后被捕入狱,出狱后于1914年到日本,帮助章士钊创办《甲寅》杂志。他写文章用“独秀”笔名,来源于家乡的独秀山。
  1915年9月,在上海创办并主编
《青年》杂志(一年后改名《新青年》)。
  1917年初受聘为北京大学文科学长。
  1918年12月与李大钊等创办《每周评论》。这期间,他以《新青年》、《每周评论》和北京大学为主要阵地,积极提倡民主与科学,提倡文学革命,反对封建的旧思想、旧文化、旧礼教,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主要领导人之一。
  1919年
五四运动后期,开始接受和宣传马克思主义。
  1920年初潜往上海,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,首先成立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,同时与其他各地的先进分子联系,发起成立中国共产党,成为主要创始人之一。
  1921年7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,他虽然没有出席,但被选为中央局书记。从一大到五大,均被选为中央委员,先后任中央局书记、中央局执行委员会委员长、中央总书记等职务,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主要领导人。在
大革命时期,他多次独自、或与少数同志联名反对共产国际领导层发出的一些明显的投降政策,但都遭到苏共和共产国际当权派的政治弹压。
  1927年中国大革命遭到失败,陈独秀成为共产国际
斯大林主义路线的替罪羊。1927年7月中旬,中央政治局改组,他离开中央领导岗位。此后,他接受托派观点,以在党内成立小组织的方式进行活动。
  1929年11月,因为他在
中东路问题上发表对中共中央的公开信,而被开除党籍。同年12月发表由81人署名的作为中共左翼反对派纲领的《我们的政治意见书》。同时,在上海组成托派小组织无产者社,出版刊物《无产者》。
  1931年5月,出席中国各托派小组织的“统一大会”,被推选为中国托派组织的中央书记。
  1932年10月,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,判刑后囚禁于
南京
  1937年抗战爆发后,他于8月出狱,先后住在
武汉重庆,最后长期居住于四川江津(今重庆江津)。
  1942年5月27日在贫病交加中逝世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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